理解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关于民族共同体民族特征的表述在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6 19:29:02
理解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关于民族共同体民族特征的表述在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

理解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关于民族共同体民族特征的表述在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
理解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关于民族共同体民族特征的表述在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

理解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关于民族共同体民族特征的表述在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
一、进一步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升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5月 27日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 56个民族,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 64%,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胡锦涛总书记用三个“必然要求 ”阐释了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新发展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 ”的提法是新的论断.
  二、明确提出了“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
  这一观点是 2004年 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会上提出的.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深刻阐述了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的新思想.这一新论断,成为民族地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为正确处理好我国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组织保证,为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处理民族问题、驾驭民族工作的能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三、对民族概念的新概括
  斯大林在 1913年发表的《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长期沿用斯大林的定义,随着世界民族的发展,人们逐渐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进行探讨.根据我国民族发展实际情况,我们党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概念.1954年毛泽东指出: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理论与政策“对他们进行科学的分析是可以的,但从政治上不要区分哪个是民族,哪个是部落.”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我们把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创造性地运用于我国民族识别工作中,成功地进行了中国民族识别工作.改革开放之后,江泽民又指出:“凡是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不论人口多少、地域大小、社会发展阶段高低和主体是否居住在我国境内,只要是历史上形成的经济生活、语言文字、服饰、习俗、民族意识等方面具有明显特点的,都称为 ‘民族’.”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结合我国民族的实际情况,对民族概念给予了新的诠释,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 ,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这一对民族概念的新的概括,通过 “生产方式、风俗习惯、心理认同 ”等词解析了 “共同心理素质”、 “共同经济生活 ”两大特征.而且更加侧重于民族形成的地域渊源和族体渊源,更符合现今绝大多数民族的起源.这一论述,进一步揭示了民族这一人类社会特殊人们共同体的内涵和特征.同时表明我们党对民族概念的认识达到了新的理论境界.
  四、重申了关于民族问题概念的新观点
  江泽民在 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阐述了民族问题的概念:“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也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但在以后的时间里,民族理论学术界对这一概念的表述有过争论,这次重新提出表明了中央对这一表述的肯定.
  五、提出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简称 “两个共同”)发展作为主题
  2003年 3月 4日,胡锦涛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少数民族界委员时讲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更好地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需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在 2004年10月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会上,他又强调了这一主题. 2005年 5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 ,他进一步对 “两个共同 ”的科学内涵及其辩证关系作了阐述.他指出:“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牢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胡锦涛总书记阐述了“两个共同 的相互关系:“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两个共同 ”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 ,共同团结奋斗是共同繁荣发展的前提,共同繁荣发展是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只有各民族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才能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同时,也只有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 ,才能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提供必要的条件.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两个共同 ”的主题,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明确我国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阐明民族问题的内涵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以及民族与民族、民族与阶级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之后,我们党在民族理论上的重大发展.
  六、提出 “和谐 ”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深化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理论
  胡锦涛总书记在 2005年 5月 27日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把“和谐 ”作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一个基本特征.建国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的表述是平等、团结和互助.在此基础上,加上 “和谐 ”一词,使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内容更加完整.在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关系的构建问题上 ,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 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这既是对邓小平民族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理论的重申,又是对新形势下构建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理论深化和发展.
  七、提出了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五项指导原则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五项指导原则,即“五个坚持”:坚持从实际出发,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和宗教信仰;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维护法律尊严和各族人民的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些重要指导原则,既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做好民族工作重要指导原则的全面继承,又是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于党的民族工作指导原则的系统发展.
  八、对民族工作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努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等重大问题,从理论的高度进行了新的论述,提出了新的要求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继承我们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民族区域自治理论政策中有了新的发展,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 “三个不容 ”的思想.2005年 5月 2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们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第一次提出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要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求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强调要对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的工作生活给予更多关心,对他们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各族干部之间要紧密团结、相互学习、彼此尊重、密切合作,齐心协力为各族群众谋利.这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九、对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作了新的总结和概括
  党中央对我们党关于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进行概括,主要有两次.1992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从八个方面进行了概括.2001年,中央工作会议进一步从十个方面做了概括.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从12个方面作了新的概:( 1)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 2)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 3)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4)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在当今世界,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我国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 6)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要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我国的民族问题是我国的内部事务,反对一切外部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 7)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国家为少数民族创造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条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各族人民都有义务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8)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保障,必须全面贯彻执行.( 9)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族人民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0)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11)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12)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要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是一项战略任务,要大力培养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上述12个观点,是我们党关于国内民族问题的新思想.
  十、全面总结了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开展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四个不动摇 ”思想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9年国务院召开的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长期实践中,我们深化了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这个 “认识 ”和“成功经验 ”就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开展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发展,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必须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不动摇,必须坚持共同团 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理论与政策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必须坚持维护祖国统一不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决定了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社会制度的规定性,是做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巨大成绩的根本保证.离开了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他三个不动摇就失去了根本保障和发展方向,也就谈不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发展.正如胡锦涛所说,我国民族问题只有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才能得到正确解决.党的民族政策是由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若干具体民族政策构成的民族政策体系.经过长期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我国民族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维护祖国统一、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只有在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的前提下才能得到切实加强和全面实现.党的民族政策是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命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国家统一的重要保证.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抓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国家发展上来,就能不断开拓我国民族工作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维护祖国统一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各民族坚持祖国利益高于一切,是坚持其他三个不动摇实现的根本条件.正如胡锦涛指出,只有我国各民族都坚持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大力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共同维护伟大祖国统一安全,共同反对一切民族分裂活动,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才能具有不可动摇的根基.总之,“四个不动摇 ”思想是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科学认识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新思想.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民族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也是我们党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发展必须遵守的总原则.新中国 60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之所以有了重大的发展,根本原因就是党和国家坚持了“四个不动摇 ”思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世纪新阶段,不断解决国内民族问题,要继续以“四个不动摇 ”思想为指导,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伟大复兴.
  十一、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理论的新阐述
  在 2005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总书记首次阐述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内涵.他指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在2009年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首次全面阐述了“团结 ”和“进步 ”的辩证关系,进一步阐述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内涵,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团结和进步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团结是进步的前提,进步是团结的基础.促进民族团结,就是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打牢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实现共同进步,就是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显著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显著加快民族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程,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新发展,阐述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前进的方向.我国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胡锦涛在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 “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来解决,解决好民族问题又有利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这就要求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规律.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全面分析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前进的方向,即“一个根本到底 ”和“三个奋斗 ”目标.胡锦涛指出,“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归根到底就是要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社会主义祖国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统一安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新发展,对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族问题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