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材料一中孔子对当时实际政治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09:25:43
如何理解材料一中孔子对当时实际政治

如何理解材料一中孔子对当时实际政治
如何理解材料一中孔子对当时实际政治

如何理解材料一中孔子对当时实际政治
我认为,孔子的失败源于其政治思想及政治行为能力上存在着重大“缺陷”,下面我就从政治思想和政治行为两个方面来具体分析一下这种缺陷是什么?又是如何导致其政治失败的.
  在孔子的政治思想体系中,出发点是“恕”,目标是“仁”,具体实现手段是“礼”,政治划线的标准是“君子”与“小人”.这些概念全部产生于他的经验理性,因而,彼此之间是分散、孤立的,没有考虑到是否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一旦进入实际的政治体系,这些概念之间便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冲突.
  所谓“恕”,即指推己及人,用现代的语言来讲就是基于个人经验直觉上的推理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绝对忠实于自己的心理感受,感觉到痛苦就说痛苦,感觉到快乐就说快乐.由此推及到别人,让自己痛苦的事儿,一定也会让别人痛苦,让自己快乐的事也就一定会让别人快乐,因此,令自己痛苦的事,自己不愿接受,就不能强迫别人接受;令自己快乐的事,也应允许别人去做,让别人也获得快乐.用孔子的原话说就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夫仁者,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孔子毕生坚持这种思维方式,认为这是自己唯一贯彻始终的原则,所谓“吾道一以贯之……忠恕而已矣”.应该说,这是一个很伟大的个人道德原则,它为道德提供了非常真实、直接、可感的存在基础,是孔子解释“仁”的重要根据,也是孔子决定自己行为的重要根据.
  但是,“恕”有它的局限性,毕竟,它只是基于个人经验直觉的一种最简单的原始性的感受和判断,这种思维当然带有理性的色彩,但充其量,只是一种个人的理性,而不是公共理性,一旦进入公共关系领域,它的局限性就充分暴露出来了.而政治,正是一种公共关系体系,是一群人的结合,一群人为了某种目的,在某种条件和动力驱动之下,组织起一个群体,如国家、政党等,才会发生政治,照孙中山先生的解释,“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众人之事.
  群体一旦形成,便具有独立的意义,是独立于每一个个人之外的实体,因此,任何政治哲学家的首要问题,就是明确个人与群体的关系.个人道德原则和群体的道德原则是不同的东西,群体的道德原则不是个人道德原则的叠加或放大,而是独立于个人道德原则之外的独立的东西.孔子囿于他的具像化的经验理性思维方式,没有将人群抽象成独立实体的能力,因而,想像不出群体所具有的独立的道德原则.他完全是按照一个个具象的单个人的简单扩展来理解人群的公共关系的,这种扩展最直观的表现就是血缘关系.因此,在孔子的思想视野中,一切政治关系只不过是放大了的血缘关系,人群的组织原则是基于血缘纽带的、自然感情之上的伦理原则.他从最基本的父子关系出发来构建政治关系,父亲爱儿子,养育了儿子,对儿子有慈爱之情,儿子就应孝顺父亲,有报恩之情,所谓“父慈子孝”.按西周封建制的传统,天子和诸候、诸侯和大臣之间大多也是由父子关系开始的,国君大臣本来就是父子关系,所以,国君应该“仁”,臣子应该“忠”.他所说的政治秩序“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实就是一种经验直观下的自然秩序.这种秩序在血缘纽带强大、或人群基本上在一个狭小的血缘体系内的组合时或许还能存在,一旦人群的规模范围突破了原血缘的局限,例如是不同血缘的家族组成的国家或部落,那么血缘带来的感情马上就淡漠了,真正起作用的是超于血缘之上的共同价值和共同利益.这时,每个人就不能只从个人的经验直觉出发,而是必须同时兼顾群体这个抽象实体的原则.只有尊重群体的原则,个人才能在群体中存在;或者反过来说,只有个人有了公共性的概念,才能把个人组成有秩序的群体.个人如果仅是诚实地遵从自己的个人意志,那么就根本无法组织起有序的政治群体.假设有两个人,都知道当国君是件好事,都想当国君,可国君的位子只有一个,按孔子的“已欲立立人,已欲达达人”的原则,要么两个人都当,要么两个人都不当,推而广之,要么人人都是国君,要么人人都不是国君,无论哪种结局,都是无政府状态!人都成了单个的人,群体没有了,还有什么政治?这不只是逻辑上的推论,而且有经验史实为证.互相辞让,都不做国君的,有孔子常推崇的伯夷、叔齐的故事;互相争夺君位,导致政治不稳定的就更多了,孔子亲身经历的卫国蒯聩与其子辄的争斗就是例子.就是因为他们的都存在着共同的感受和愿望,如果都不想当国君,按照“恕”道,也不能强迫别人当国君,那么君位只好空着,实际出现的是权力真空和无政府状态;如果都想当国君,按照“恕”“道”,也没理由不让别人当国君,“已欲立而立人”嘛,两人都当国君,国家出现多个权力中心,实际上也将进入混乱的无政府状态.由于“恕”道本身存在着这种逻辑矛盾,所以,不能为任何政治体系所实际接受就不足为奇了.
  正如“相”论在苏格拉底思想中的地位一样,“恕”道是孔子思想中最重要、最基础的概念,其它一切看法,都是由此而衍生出来的.他自己也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多次说过,“恕”是他一以贯之的原则.这个概念最核心的含义是两点:第一,一切知识均由自己的经验直觉而产生;第二,别人的经验直觉应和自己的一样,因此,应得出和自己一样的判断.这种思维方法在分析事物时,不区分观察主体的差异,看到的客体也只是一个个不相关联的具象个体,而不是由个体间某些共同的属性形成的抽象实体,在他的头脑中形成的只是“殊相”,而非“共相”.孔子也给事物下定义,但他下定义的方法是对一个个具象个体的描摹,而不是对经验观察中无法映射成具象的某种共性的抽象.他从来不像苏格拉底那样想问题,苏格拉底一生追求的就是“共相”的存在问题,他的“相论”就是认为任何事物在现象的背后,有一个起决定性作用的、抽象的实体“相”,这个抽象的实体才是事物的真正实体.孔子是完全排斥这种思维方法的,他从来没有超越现象界,也从不具有构建抽象概念的能力.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当你问他何谓杯子时,他会用照相机把每一个具体的杯子拍下来,一个一个指给你看:这个是杯子,那个也是杯子……,他不会在电脑上用了3D软件做出一个杯子的“型”即模具,描述出这个“型”的特点,然后告诉你的是符合这个“型”的特征的所有容器都是“杯子”.他的大脑类似一个照相机,而不是可以构建抽象模型的电脑.
  我们已经看到了,按照这种经验直觉的思维方式,他的“恕”道在构建人类政治群体方面发生的自我矛盾和破坏性后果,再观察下去,我们还会看到在其它一切领域中出现的类似的问题.
  比如,关于“仁”,这是孔子孜孜追求的政治目标.可是何谓“仁”,他却没有抽象出一个可供公众把握的概念.有学者统计,在《论语》中,孔子提到“仁”的地方有109处,但几乎处处都不一样,如“仁者爱人”、“巧言令色,鲜矣仁”、“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等等,不一而论.“仁”可能是同情心,有爱心的意思,可能是厚道诚实的意思,可能是有判断好坏人的能力的意思;还可能是建立政治功绩的意思,这些意思有时在现象界都是互相矛盾的.由于把握不住共性,他的弟子们经常就同一个事情与他做出不同的判断, 判断的标准只能存在于他心里,只能由他自己知晓.他的确也只忠实于自己的心理直觉,但别人却不一定他具有和他完全相同的心理直觉,他又说不出能让别人可以理解掌握的统一的标准(即抽象的“仁”的概念实体),所以,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仁”是怎么回事.
  关于君子和小人的划分,他也说过多次,但究竟什么是君子,什么是小人,他也没给出明确的可供大家共同认可的标准.有时,君子是指聪明人,有时君子是指善良的人,有时又指有本事的人;而小人,有时是指唯利是图的人,有时是指心术不正的人,有时是指目光短浅的人,等等,不一而论.唯一能确定的一点,就是他认为自己是个君子,凡是和自己的想法不一样的人,就都是小人.他有时也试图弥合自己缺乏抽象能力带来的不足,说过“君子不器”,“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话,但这些东西也都是支离破碎的、对某些现象的直观描述,而不是抽象的共性的概念.在孔子的思想中,从来就没有形成过“人”的概念,他所能感知到的人,就是自己,这是最真实可靠的知识;如果看到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就无法解释这种差别,只好说那些人不是“人”.为此,他自己也退了一步,自己也不是“人”,因为就没“人”这个概念.自己是“君子”,别人的想法要是和自己想法一样的话,就也是“君子”;如果想法不一样,就是“小人”.由于没有形成抽象的、反应类的共性的“人”的概念,因此,也就形不成关于人类的共同的生命和价值概念,在实际的思想观念中,只有“我”(君子)和“非我”(小人),而没有一个属于人类的共同的存在空间.质言之,产生不了理性的人道主义.
  
  这些观念混和在一起,进入到实际政治领域之后,就会形成无数破坏性的后果,几乎孔子的每一条主张,推理下去,都会产生解构性的力量,这里仅举其最明显的后果:
  1、由于缺少理性的人道主义的基础,会由善良出发,以残暴收场.
  孔子说过:“仁者爱人”,如果你追问下去,何谓“人”?他回答不出来,也不回答.你再问,“人”包不包括小人?从逻辑上推理,他肯定会说不包括,结论肯定是“小人”不是“人”,不必去爱,甚至可以杀之.这时,如果面对着的那个“人”是孔子心中的“小人”,即不成其为人,“仁者爱人”,就变成“仁者杀人”了.这不仅是个逻辑推理,也有经验事实为证.孔子杀少正卯时不就义正辞严地说他是“小人之杰雄”(即小人中的小人)嘛.由于将对手不当为“人”,所以,没有作为“人”的起码尊重.在政治斗争中,可以用尽残酷的手段,这种事例在中国历史上真是太多了,数都数不清.那些杀人如麻的官员往往是“仁”不离口的儒学大师,如王阳明、曾国藩之流.
  2、没有明确供大家可以共遵守的规范性的、客观的政治原则,因而形不成基于共同游戏规则之上的政治组织,建立不起有效的合作团队,最终导致无原则的政治内耗.
  孔子判断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只存在于他个人心中,别人不知道是什么.而他的主观判断又完全忠实于一时一地的心理感受,这时觉得你是小人了,就是小人;那时觉得你是君子了,就又是君子了.比如前面我们说过的他对晏婴的判断,忽尔说人家是小人,忽尔又说是君子.类似的事儿还很对,对他的那些学生、如子路、冉求、樊迟,他也做过类似的事情.他本人固然不当回事儿,但这种行为在实际政治中是极不严肃的.政治是集合众人之事,本身就是要把不同的人凝聚在一起,实现某一项共同的目标,但按照他小人君子的划线方法,划线标准别人又不知道(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完全看遇见什么事儿,当时又是什么心情了.),对别人来说,这就相当于不知道他的政治纲领和政治原则是什么?想成为他团队的一员却不知按什么标准行事,最后只能靠揣测他的心理想法作为行为标准.他是个真诚的道德君子,一旦发现这种人,一定会视作小人,加以剔除.其实,在这种思维方式的支配下,他已经建立起了中国专制体制中暴君和下属官员间关系的典型模型,只是他个人没意识到而已.在他个人的政治实践中,由于没有明确的公共政治原则,他从来凝聚不起稳定的政治团队,而且,会使整个政治系统进入无原则的纠纷和不协妥的斗争中.这也不只是个逻辑推论,在孔子的政治实践中,几乎看不出他有任何处理好人际关系的能力,他进入任何一国的朝廷,带来的只是混乱与纠纷,难怪呆不长了.
  3、不承认共同的外在客观规则,陵夷礼法,建立不起法治社会.
  由于孔子只尊重自身的经验直觉,一切判断皆来自自己的心理感受,他头脑中就没有公共空间这个概念,自然不会有公共规则的概念.因而,对一切社会行为规范,完全是依靠他自己的主观直觉来判断,合自己意的就接受,不合自己意的就置之不理,所以后世的法家称儒家“儒以文乱法”.现在,人们都知道中国没有法治传统,而这一缺陷正来自孔子式的经验理性思维习惯.孔子被困陈、蔡之地时,楚国把守陈、蔡边界的地方官、大夫叶公曾将他们营救出来,好生款待.开始,叶公对这位北方的文化名人十分崇拜,虚心请教,孔子等大概也想通过叶公的引见,在楚国有所发展.但有一次对话可能改变了叶公对孔子的看法.叶公给孔子说到一件事,即当地一个人的父亲偷了别人的羊,这个人和古雅典的欧绪弗洛一样,向官府举报了,叶公认为这个人是个正直的人.孔子的看法却截然不同,孔子认为这个人竟然揭发自己的父亲,是个不仁的人、甚至是坏人,谈不上正直,他认为真正的正直应当是替父亲隐瞒事实.这个判断让身为地方官员的叶公大吃一惊,这是典型的徇情枉法!按孔子的原则,是非岂不颠倒了,诚实守法的公民变成了坏人,而只顾私情、互相包庇的罪犯倒成了道德君子!叶公深感失望,曾私下问过子路:你这位老师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也许是因为孔子的这种判断事物的方式,让叶公看到他如果从政可能带来的混乱,所以不再向楚王推荐孔子了,这可能也是孔子没有在楚国得到发展机会的原因.
  孔子的思想,就他自己来讲确实是一贯的,遵行了“恕”道,遵从了自己心理直觉的召唤,但明显地是以私人感情凌驾于公共法律之上,如果人人都只从私情出发,怎么可能还有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和法律呢?
  孔子不仅如此说,还如此干.他当鲁国司寇时,有一位父亲控告儿子不孝,孔子把那个儿子抓了,但三个月不审判,直到那位父亲心软了,来求情,孔子又把这人给放了.那个儿子一定是有犯罪事实,所以孔子才会捕人,但孔子肯定也没有依法律规定处理,而是依照感情的召唤,一放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