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和处理微观收入分配过程中的公平和效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1 05:28:57
如何认识和处理微观收入分配过程中的公平和效率

如何认识和处理微观收入分配过程中的公平和效率
如何认识和处理微观收入分配过程中的公平和效率

如何认识和处理微观收入分配过程中的公平和效率
一、确立关于公平与效率的马克思主义观点
第一,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经济公平具有客观性、历史性和相对性.应当看到,公平或平等不等于收入均等或收入平均.经济公平的内涵大大超过收入平均的概念.包括阿瑟·奥肯和勒纳在内的国际学术界流行思潮,把经济公平和结果平等视为收入均等化或收入平均化,是明显含有严重逻辑错误的.
第二,经济学意义上的效率,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产出状态.对于一个企业或社会来说,最高效率意味着资源处于最优配置状态,从而使特定范围内的需要得到最大满足或福利得到最大增进或财富得到最大增加.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进入高效率的最佳状态.法律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资产公有制,只是为微观和宏观经济的高效率以及比私有制更多的机会均等开辟了客观可能性,而要将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须以科学的经济体制与经济机制为中介.效率是实行公有制和体制改革的基本动因.高效率是无法脱离以合理的公有制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公平分配的.公平与效率具有正反同向的交促互补关系,当代公平与效率最优结合的载体是市场型按劳分配.
二、从按劳分配看公平与效率
效率应归结到生产力;公平则归结到生产关系,实指分配关系是否公平,在流通中则表现为价格问题.可见,公平与效率又与当前经济工作两大转变相关联──公平与体制改革相关联,效率与增长方式转型相关联.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所以效率要优先.但是,公平对效率的反作用(实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却是不可忽视的,因而还要兼顾公平.本来意义的按劳分配的“劳”,指生产领域劳动者所支出的活劳动,由于劳动者禀赋不同,支出劳动就有差别(复杂与简单、熟练与不熟练),如要不顾差别,平均主义地分配,这种不公平就会导致效率下降.按劳分配的“劳”还分割为两部份──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工资仅是必要劳动的实现部份.问题还在于剩余劳动部份是否按劳分配.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剩余劳动被资本所剥削并瓜分为利润、利息和地租,这当然是不公平的.但这不等于没有效率,因为资本要占有更多的剩余价值,要以提高生产力为手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剩余劳动虽不直接分配给劳动者个人,但分配给代表劳动者全体的国家的各项基金,包括用于发展生产力的积累资金,各个劳动者又由此获得集体的福利.微观地讲,公有制企业为了生产剩余价值,也会以提高生产力为手段.因此,按劳分配既有公平,也会带来效率.这正是公有制优越之处.
三、效率优化,兼顾公平
目前,社会分配不公的严重状况不应视而不见,如果不加正视和纠正,将播下社会不和与动荡的种子.社会公平与否的最根本的标准,正如张薰华教授所说的,是剩余价值归谁所有.如果归个人或少数人所有,那是最大的不公平;如果归全社会所有,那是最根本的公平.归全社会所有的“剩余价值”,减去各种“扣除”后再按劳分配,那就是既公平,又有效率的收入分配方式.但是,由于人们对劳动的质与量理解上的偏差和对准确权衡劳动量的技术性困难,因而按劳分配中也存在平均化、“脑体倒挂”、社会与个人之间分配比例不恰当等分配不公平情况.可以说,这是在根本性公平之中存在局部性的分配不公.在剩余价值归少数人所有的社会制度里,由于历史地积累了高素质生产力,集约化程度提高,因而消费品基金数量较高.且人口少,人均消费基金的绝对值就比较高,加上通过财政、税收的二次分配,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社会分配不公,但这仅仅是根本性不公中的局部性公平.对于这两种有质的区别的公与不公,有些经济学家似乎难以区别.